摘要:公示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9日。
2021年度九龙坡区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5
按照《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区住建委行政审批科对建筑业企业申请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9日。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2、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资格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于2021年1月19日前送区住建委行政审批科,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区提交的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不得重新变更和增加新的申报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郎留学生创业园九龙坡区行政服务大厅三楼区住建委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68031891
责任编辑: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