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8日早上8时左右,一名中年男子在黄桷坪街道九渡口江边捕鱼,当场被警方带走,这是为什么呢?
9月8日早上8时左右,一名中年男子在黄桷坪街道九渡口江边捕鱼,当场被警方带走,这是为什么呢?
用密眼网非法捕捞
9月9日,九龙坡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当时发生的一幕。
当日,执法支队队员在九渡口江边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岸边疑似有人在非法捕捞,走近发现,一名男子在岸边使用网眼密度较小的网具在捕鱼,其装鱼的黄色口袋里有数十条鱼。执法人员立即制止该名男子的违法行为,并通知当地派出所民警前来协助调查,随后,该男子被带到黄桷坪派出所询问。
男子捕捞的渔获物。(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供图)
经询问,该名男子从当天早上7点就到岸边捕捞,其捕捞的网具网眼只有2厘米左右,属于禁用网具——密眼网,捕捞的渔获物共40尾,约555.99克。经鉴定,该男子非法捕捞的长江鱼为䱗(音同“餐”)条37条、铜鱼(俗称“水米子”)3条。
经执法人员辨认和查阅巡查记录发现,该名男子曾于7月10日早上在该水域捕捞,被执法人员发现,并进行了禁渔知识宣传和批评教育,此次非法捕捞是属明知故犯。随后,该名男子移交黄桷坪派出所调查处理。
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该男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经触犯刑法,现已被区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介绍,2020年1月1日零点起,长江干流实行常年禁渔,在禁渔期、禁渔区内禁止使用密眼网进行捕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说,最近,在长江边网鱼、游钓等禁止捕捞的现象又开始出现,不少捕捞者不以为然,以为抓到了只是被口头警告或者交罚款了事,所以出现这种明知故犯的现象,要顶格处罚,该男子将面临以刑事案件起诉。
记者 邬姜
责任编辑:杨燕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