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期间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期间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日前,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九龙坡区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承诺公示制度。自即日起,市场主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1)后,即可复工复产。同步与所在镇街或园区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有序开放公共场所。除集中教育培训、影院、KTV、网吧、酒吧、麻将馆等集聚性、密闭性场所外,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康养足浴、公园、景区等场所,在做好疫情防护、控制人流密度、“渝康码”验证的基础上,从即日起恢复开放。
三、科学引导餐饮行业全面复工。在落实《九龙坡区餐饮行业有序复工营业指南》(见附件2)和疫情防控措施情况下,从即日起恢复堂食消费,由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镇街、园区加强指导监督,确保餐饮业安全有序复工。
附件:1.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
2.九龙坡区餐饮行业有序复工营业指南
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
附件1
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
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机制有关规定,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所有复工人员( 人)活动轨迹均已自行严格筛查,符合返岗要求且健康无异常。
2.进入本单位所有员工及来访人员一律实行测温、登记制度,一旦发现发热发烧(体温37.3℃及以上)人员,立即向所在镇街、村(社区)报告。
3.所有复工人员均落实全程佩戴口罩要求,并已详细阅读知晓《企业职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册》,结合企业实际落实消毒、分餐、居住管理要求,切实做到人人知晓、人人监督。
本单位若出现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或造成疫情扩散的,本单位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
承诺单位:
2020年 月 日
注:1.经营场所张贴尺寸标准:不小于A3幅面(297mm×420mm);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单位和所属镇街或园区各执一份。投诉举报电话由各镇街、园区确定。
附件2
九龙坡区餐饮行业有序复工营业指南
一、严格执行“一暂停、两严禁”,即暂停包括婚、丧、嫁、生、寿和农村自办宴席等大型聚集性用餐;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圈养、宰杀活禽动物;严禁加工制作“活禽”“野生”“野味”等菜品。
二、鼓励顾客即买即走(打包带走)、线上购买,尽量提供无接触式配送服务。
三、允许有限制的提供堂食服务,鼓励顾客预约订餐,避免排队拥挤。
四、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店,引导顾客主动监测体温,凭“渝康码”进入门店就餐。对于体温超过37.3℃的顾客应当拒绝其进入经营场所,并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就餐时引导顾客依次排队、分散就坐,避免拥挤。
五、堂食大厅开放50%的接待量,同比例拉开桌与桌之间的间距,每张桌之间距离保持2米以上;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单向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小于1米。暂时停用无窗包厢,在其他包房(包厢)就餐,每个包房(包厢)只开一桌,每桌人数不得超过标准人数的一半。
六、经营场所必须保持良好通风。中央空调应当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
七、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江秋悦